整容改变一生澎湃在线

文章来源:关节挛缩   发布时间:2023-3-30 19:22:5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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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永驻逆龄新生V脸计划

充满魅惑的宣传广告里

指明了变美的捷径

但也暗含潜在危机

不可否认

社会大环境对于整容越来越包容

身边进行微整的人也越来越多

但我们也更多的看到了

有人因整容脱胎换骨

也有人因整容而懊悔终身

案例一

年3月11日,张某因对鼻子外观不满意,至被告A医院处就诊,要求手术改善。经医院术前诊断:张某鼻部形态不佳。

A医院于当日为原告行膨体隆鼻,手术需要取双侧耳软骨移植鼻尖。术前张某签署了医学美容整形手术同意书,同意书中告知了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但张某因存在疤痕体质,术后出现了鼻小柱疤痕增生。

本案审理中,经鉴定原告体格检查的结果为:原告右耳廓呈塌陷畸形改变,左耳廓外观未见明显畸形,左耳垂见疤痕疙瘩,鼻部外观未见明显畸形,双侧鼻孔轻度不对称。

司法鉴定意见书分析认为:被告存在如下诊疗过错:(1)对患者的疤痕体质未予足够重视,(2)术前检查不规范(3)与原告沟通告知不够充分,应当能认识到原告存在疤痕体质的可能,但被告并未就此向原告做充分的说明告知(4)术中耳部取软骨操作不规范(5)病历资料不完整,未见病程记录、医嘱单、护理及出院记录;被告的诊疗过错是导致原告鼻面部美容整形术后并发鼻小柱疤痕增生,右耳术后因疤痕挛缩致右耳廓塌陷畸形的主要原因。

因各方意见分歧较大,致本案调解未果。经法院审理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鉴定意见,法院酌定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

30岁的王某在一家美容院做美容时听说,B医院的孙姓院长擅长做双眼皮整形手术,具有很高的水平,几经了解后,于年12月前往B医院接受双眼皮手术,双方约定由孙医生进行手术,但在手术前时却换成了另一位孙姓女医生。王某接受手术后出现了眼部不适且异常红肿,去医院进行检查后,被确认为双眼皮手术失败,需要重新进行修复手术。后王某了解到,为其进行手术的孙姓女医生在手术期间并无整形手术医生资质且并非为B医院的在编人员。

后王某将B医院诉至玄武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B医院赔偿王某美容手术费、后期美容修复费、交通费等共计12万元。

案例三

28岁的隋女士对自己鼻部状态不够满意,于年5月前往C医院接受了鼻部整形手术,术后出现呼吸困难,经医院就诊后确认,呼吸不畅系鼻部手术导致。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为,C医院存在过错,导致隋女士鼻部外观不对称,需要进一步治疗,并再次进行修复手术。隋女士诉至玄武法院后,双方达成和解。

怎样算是一场成功的整形手术

整容成功的标准又在哪里

主观上的观感可能因人而异

但客观上可能造成的损害却显而易见

虽然术前充分了解手术风险是必须的

大部分人却仍然觉得

自己会是被幸运眷顾的那个

但风险还是有可能降临

那么应该如何防范呢

法官提醒陈依

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患者证明在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且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在审理中将委托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并最终结合医患双方的过错程度、参与度比例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医疗美容服务同时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医疗美容服务机构没有相应资质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或者存在其他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主张惩罚性赔偿。

法官提醒:

1.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美人士术前要谨慎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和有资质的医生做美容手术,降低手术风险。

2.整容有风险,动刀需谨慎。求美者要结合自身的身体状况,理性选择美容项目。对于自身属于疤痕性、过敏性体质的尤其要慎重,不能盲从。否则等到身体发肤上留下“永恒的印记”时,带来的就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残疾了,还有精神上永久的折磨。

3.术前术后注意保留证据,便于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维权。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中,认为美容机构提供的存在欺诈行为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原标题:《整容改变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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